一、怎样确定被告所在地?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原告所在地法院完全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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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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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从法律严格意义上讲,属于借款合同,原告一方作为货币接收地按照上述法律及司法结束的规定,理应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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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见解就是这样的。
该案例可以清楚的看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适用接收货币一技巧院有管辖权,驳回了被上诉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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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下我之前关于这一难题的经历。
(1)2019年1月29日接手一个民间借贷案件,涉诉金额较大,我代理原告,原告户籍所在地郑州市二七区,被告南阳市某县。考虑到被告远离郑州,还不能保证公正性。我决定在郑州起诉。
第二天写好起诉状,准备相关手续,到了二七法院,简单解释直接立案开票!非常速度。
(2)2018年3月份,我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漯河市临颍县,但经常居住地为郑州市金水区,被告周口某县。我们前去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立案,不但需要提供居住证,还要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该证明原告不好开具。遂就去了原告的户籍所在地漯河市临颍县起诉,原告户籍所在地成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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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包括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如果法院不立案,让其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我相信基本没有法院出具这一文书,由于这是违法的证据。
二、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怎样确定?
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租赁合同纠纷是怎样确定管辖的?
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通常遵循下面内容制度:1.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2. 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可以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希望以上信息对无论兄弟们有所帮助,如果无论兄弟们还有其他难题,欢迎告诉我。
四、合同纠纷开庭时被告说话技巧?
步骤/方式1
当你认为对方反驳的语言和本案无关或者和你没关系时,你可以说:对方所述与本案无关(或与我无关),对方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理由不成立
步骤/方式2
当你是被告时,特别在法庭辩论时,你可以说:原告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我方应当承担职责,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步骤/方式3
质证结束后,你在最后可以说这句话:怎样?怎样样大家都了解了吧,对方所有的证据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或主张)
五、金融合同纠纷被告败诉怎样处理?
可以有下面内容技巧供参考:
技巧一:如果认为判决书在事实认定部分不正确,导致的法律适用也不正确的话,可以选择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或者改判;
技巧二、如果对判决书的事实和法律认定部分均没有异议的话,则与原告协商,积极履行判决书的内容。
六、怎样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怎样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案由?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0月30日以法发[2000]26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质量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质量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印发试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可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案由。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符时,结案时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案由的依据,例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定为借款纠纷。当事人在同一起诉中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如某一案件涉及主从合同关系的,根据主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当事人仅由于从合同发生争议,按照从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当事人的争议确定案由,如担保合同效力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由包括下面内容两种,即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又包括:(1)(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纠纷(2)企业之间借款纠纷
七、买卖合同纠纷我是被告怎样应诉?
整理好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做如下应诉准备:
第一、仔细审核对方的货物是质量否符合合同约定,有无质量瑕疵;
第二、仔细审核对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
第三、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职责。
八、买卖合同纠纷立案后被告怎样处理?
买卖合同纠纷立案了被告是积极应诉,收取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等资料并在相应的期限内进行提交答辩状,注意多方收集证据,是按照传票规定的开庭时刻准时到法院参加庭审,最后等待判决书的判决结局,收到判决书后对判决结局有异议的也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是应诉,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或证据副本等资料的要在收到资料的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职业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另外参加诉讼,被告可自行应诉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应诉。不管是自行应诉和委托他人应诉都要提交相关资料,自行应诉的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等,委托他人应诉的提交委托授权书或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信息及相关证件证明。注意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的收集,且证据要与案件的事实有关联。证据要真诚不能伪造。
是按照传票的时刻准时到庭参加庭审。记得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据等,有必要的可打印多份副本。
最后等待判决书,法院会分别邮寄送达或通知当事人来法院收取,收到判决书对结局有异议的可以提起上诉,要在收到判决书起的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
九、合同纠纷被告经办人有职责吗?
合同纠纷,签署合同的双方经办人,既然在合同上签了名,那肯定是有职责的。至于承担几许职责,那就要看具体案情及法官的判定了。其实,一份合同的签订,双方产生了合作,一旦发生了一些分歧,理应互相友好协商加以解决,通过法律诉讼寻求解决,也不是不可以,但毕竟双方从合作伙伴变成了对簿公堂的原被告,还是伤情感的,也可能从此断绝了合作关系,这又何必呢?
十、买卖合同纠纷被告能不能胜诉?
不一定。原告和被告在民事诉讼中谁能胜诉,取决于是谁违约且证据是否充分。不存在哪一方天然胜诉的可能。
在操作中,由于民事纠纷诉讼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一些违约方当事人(被告)能胜诉,是由于原告(被侵害人)不能充分举证造成的。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民事活动中要特别注意证据保留。